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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数字媒介体制下国家应对虚假信息的韧性是近年来极具理论潜力和现实意义的传播议题。结合路透数字新闻报告等跨国比较数据,本研究对北美洲、欧洲、大洋洲、亚洲、南美洲和非洲的38个国家数字媒介体制的虚假信息应对韧性进行类型学刻画和解释,试图探索当前全球主要国家的媒介体制内部要素如何作用于其在应对虚假信息时的表现。基于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的结论显示,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由一国数字媒体的自我净化能力和其受众重建媒介信任的能力构成。在线媒体市场、媒体自主性和国家规制三个媒介体制要素作为发生在协调信息操作、社会分歧、在线媒体极化和市民社会等四个数字社会场景中的媒介体制韧性的解释条件组合,展现出对于虚假信息应对韧性不同程度的影响力。
2016年,伴随着特朗普当选和英国脱欧等事件,“后真相”作为关键词登上历史舞台。近年来,媒体的数字化和网络化特征进一步融合,汇集了程序员、科学家、社会学家和记者共同开展治理倡议的“行动主义新闻业”(journalism as activism)开始兴起(Russell,2016),国际事实核查运动将新闻机构以及秉承相似价值观的学术、政治和民间社会团体整合在一起(Graves,2018),生成了新兴的数字媒介体制模式。随着西方媒介体制在新闻数字化的过程中逐渐趋同(Brüggemann et al.,2014;Hallin & Mancini,2004),在实证细化经典媒介体制比较研究的现有分类之外(王亮,2022),考察不同类型媒介体制在数字场景下的差异化后果可能更为重要,尤其是将其从社会信任等传统变量(方振武,韦路,2021)拓展到全球各国亟需解决的虚假信息应对上。
虚假信息应对韧性(resilience to disinformation)是媒介体制在应对虚假信息冲击时的复原能力(刘于思等,2023),主要衡量社区是否拥有足够坚韧的个体或媒体(Houston,2018),以及个体面对虚假信息时的“免疫力”和据此形成的新闻信任(Bârgăoanu & Radu,2018)。由于媒介体制韧性一词展现出了一种对“稳定”和“完善”的制度抱有的语焉不详的规范化理想,因此,有必要在更广泛的非西方社会中,对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成因进行实证探索。
本研究将通过一项最相异体制设计的比较分析,结合V-Dem调查和路透数字新闻报告等跨国比较数据,试图对北美洲、欧洲、大洋洲、亚洲、南美洲和非洲的38个国家数字媒介体制的虚假信息应对韧性进行类型学刻画和解释。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包括:(1)数字媒介体制的虚假信息应对韧性可能涵盖哪些不同方面?(2)当前全球主要国家的媒介体制内部要素如何作用于其在应对虚假信息时的表现?(3)媒介体制之外的哪些其他系统性要素可能影响其互联网遭遇虚假信息冲击时的恢复力?寻找国家环境中助长虚假信息传播的系统性要素,有助于了解虚假信息为何在不同国家中出现了差异化的传播,更全面地反思虚假信息和社会凝聚之间的关系,探索创造、维持和再现社会复原力的条件。
采纳韧性分析中跨越系统与个体的跨尺度(cross-scalar)视角,本研究关注的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包括媒体韧性和个体韧性两个层面,前者强调媒体是否有能力在与虚假信息的竞争中胜出,使人们更少地通过算法或社会网络接触到虚假信息,后者则侧重于人们是否在真假信息良莠不齐的信息环境中依然愿意相信专业媒体。既有研究主要将自报告式虚假信息遭遇比例视作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Humprecht et al.,2022),考虑到这一做法可能高估了公众能够正确判断信息准确性的媒介素养,本文将加入事实核查机构对各国问题信息的判断,将虚假信息应对韧性视为由如下两方面共同表征的复合构念(construct):(1)特定国家公众自报告和经全球冠状病毒事实联盟核查较少遭遇虚假信息的情况,以及(2)特定国家公众信任新闻总体和个人定制化新闻信源的比例(刘于思等,2023)。据此,本文提出第一个研究问题:
RQ2:数字媒介体制的内部构成要素,包括在线媒体市场、政党平行性、媒体自主性和国家规制,如何作为独立或组合条件,制约或促成了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实现?
现有将媒介体制类型学与其韧性相结合的分析可能存在一个值得注意的理论裂隙:受限于数据的可得性和最相似体制设计的传统,经典媒介体制类型学仅在西欧和北美主要民主政体中得出,这使得该类型学理论对解释媒介体制韧性而言并不充分。无论是何种政体,其由媒体韧性和个体韧性组成的媒介体制韧性皆可能存在内部差异。近年来的研究发现,西欧和北美民主政体的媒介体制类型和主要维度亦可涵盖混合政体(Castro Herrero et al.,2017)。这表明,政体可能是一个与媒介体制要素共同作用于其韧性的变量,将其视为条件变量而非控制变量将是一种更能激荡理论潜力的做法。有鉴于此,本文也将实证考察最相似体制设计变量是否有助于区别媒介体制的虚假信息应对韧性。
在媒介体制要素之外,研究还将加入在线媒体极化、社会分歧和核心市民社会等指数作为数字社会特征的关键变量,考察其对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影响。既有研究表明,低极化和碎片化程度有助于媒介体制抵御网络虚假信息(Benkler et al.,2018:348-387)。同时,较低的社交媒介依赖也被认为有助于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建立(Humprecht et al.,2020;Maweu,2019)。此外,网络化的外国干预被确定为引发体制性危机的各种威胁(Holloway & Manwaring,2023),亦有研究将媒介体制韧性定义为与其他国家争夺本国受众注意力的能力(Perusko et al.,2015)。据此,本文也将考虑特定国家政府和政党对内与对外发布虚假信息的频率及其成为他国虚假信息发布对象的频率,即协调信息操作(coordinated information operation,CIO)对媒介体制韧性的影响。协调信息操作既可以由在国家政治轨道上有既得利益的外国势力使用,也可以由国内行动者使用,利用社交媒介的影响力和“巨魔军队”(troll armies)等工具来产生和传播特定观点或虚假新闻,歪曲公众可获得的信息(Meserve & Pemstein,2020)。综上,研究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RQ3:媒介体制之外的外部社会情境要素,包括核心市民社会指数、在线媒体极化、社会分歧和协调信息操作,如何作为组合条件,制约或促成了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实现?
由于路透数字新闻报告中的各国问题信息遭遇公众比例以及总体和定制化新闻信任构成了本研究的核心因变量,即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关键指标。本研究将2020年数字新闻报告涉及的全部国家作为待考察和比较的个案纳入分析,其中包括经典比较媒介体制中采用最相似系统设计(most similar systems design,MSSD)考察的西欧北美民主政体18国,以及新增的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土耳其8个欧洲国家,阿根廷、巴西、智利和墨西哥4个美洲国家,澳大利亚、日本、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韩国6个亚太地区国家的媒介体制,以及肯尼亚和南非2个非洲国家,共计38个国家的媒介体制。这38个国家在媒介体制的内部构成要素和外部社会情境上皆存在着“差异大于共性”的特征,故本研究在案例选择上符合“最相异系统设计”(most different systems design,MDSD)的思路。由于媒介体制韧性作为结果变量难以依赖单一的共享自变量得以解释,这使得清晰集(crisp set)方法不适用本研究的具体分析过程,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则能够结合最相似和最相异系统设计的优点,超越二者之间的分歧,借助真值表和反事实推理等思维工具,在集合论推理的基础上校准测量,寻找因果条件并揭示因果复杂性,最终取得简约且有效的条件组合解释,为媒介体制韧性提供解释(Downey,2020)。目前,已有研究通过增加国家数量(Humprecht et al.,2022),拓展了哈林和曼奇尼在西欧和北美民主政体中发现的三种媒介体制类型(Hallin & Mancini,2004),但这类研究加入的依然是中欧和东欧国家,缺少地域分布上的多样性。本文将2020年V-Dem调查(Coppedge et al.,2021)、数字社会项目(digital society project)(Mechkova et al.,2019)和路透数字新闻报告(Reuters Institute Digital News Report)(Newman et al.,2020)作为主要数据来源。
本研究的结果变量为数字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由特定国家公众遭遇问题信息的人口比例(反向编码)、遭遇虚假信息事实核查次数(反向编码)、信任新闻总体和个人定制新闻来源的人口百分比加总求平均值合成(刘于思等,2023)。具体而言,2020年路透数字新闻报告中各国通过“想到网络新闻,我担心的是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假的”一题自报告百分比的反向编码(Humprecht et al.,2022),以及全球事实联盟数据库中对应国家2020年全年被核查文章篇数的反向编码,共同构成了媒体韧性的两项指标,即自报告的和事实核查组织提供的该国家未受问题信息影响的程度。个体韧性则通过2020年路透数字新闻报告中“我认为大多数时候你都可以信任大多数新闻”百分比反映的总体新闻信任和“我认为大多数时候你都可以信任我使用的新闻”百分比反映的定制化新闻信任两项指标来反映。在非百分比数据中,2020年度各国被核查文章篇数的取值在0到1964之间,将其真实得分进行z标准化之后,分别将-1、0和0.5三个z分数作为模糊集,按照0.95、0.5和0.05三个代表隶属、半隶属和非隶属的关键门槛值进行校准,再将其与百分比指标合成。四个指标的内在一致性程度尚可(Cronbach’s α = .502)。
由于政治依侍主义在不同国家被证明可作为媒体政党平行性的可互换指标(Camaj,2023;Coman & Gross,2012),且政治依侍主义在不同类型的国家中都伴随着政治腐败和公众腐败感知的上升(Lindberg et al.,2022),本研究通过依侍主义指数、政治腐败指数以及腐败感知指数来合成媒体的政党平行性维度。其中,依侍主义指数取自2020年民主多样性调查(变量v2xnp_client),聚焦于一国政治在多大程度上基于依侍关系,通过有针对性的、偶然的商品、服务、工作、金钱等资源分配换取政治支持,通过选票购买、公共品特殊性以及政党联系的非程序性进行衡量,其取值范围在0到1之间;政治腐败指数同样来自2020年民主多样性调查(v2x_corr),通过公共部门、高管、立法和司法腐败来衡量一国政治腐败的普遍性(0~1);腐败感知指数采用透明度国际组织构建的2020年度指标,该指标体系调查了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共部门腐败程度排名,得分从0“高度腐败”到100“非常廉洁”,被反向编码后转化为0到1的取值范围。三个指标合成的政治依侍主义指数信度较高(α = .955)。
媒体自主性是媒体公共利益导向的重要来源,主要通过其内部和外部自主程度来衡量(Bruüggemann et al.,2014;Büchel et al.,2016),本研究合并了来自三个不同数据源的指标,分别是衡量媒体多元化、独立性、媒体环境、立法框架、透明度以及基础设施质量的2020年RSF新闻自主性指数(取值在0到100之间,后被转化为0~1);来自2020年民主多样性调查(变量v2x_freexp_altinf),通过记者骚扰、媒体偏见、媒体批评、媒体观点多元、讨论自由以及学术/文化表达衡量新闻和媒体自主、公共讨论自主以及文化表达自主的政治表达与替代信源自主性指数(0~1);以及来自2020年数字社会项目、考察在线媒体和社交媒介网络安全与表达的数字媒体自主性指数(0~1)。三项指标的内在一致性水平亦较高(α = .879)。
媒介体制中的国家角色包括公共补贴和对媒体组织的国家干预(Curran et al.,2009;Hallin & Mancini,2004:43-44),规范媒体信息传播活动是本研究考察时段内国家干预至关重要的表现。延续既有研究对媒体规制(regulation)的关注(Brüggemann et al.,2014;Büchel et al.,2016),本研究中的国家规制涵盖了政府管控、数字媒体治理能力和国家互联网规制能力三项指标。其中,政府管控(restriction)来自2020年民主多样性调查(变量v2cvgovres),是指政府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对社会施加的管控,即政府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临时管控个人行动、结社集会、信息传播以及立法监督和权力的程度;数字媒体治理(governance)能力和国家互联网规制(regulation)能力均来自于2020年数字社会项目,前者衡量一国是否有过滤互联网文本、音频、图像或视频信息、主动关闭国内互联网接入以及减轻网络安全危害的技术能力、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后者则是一国按照法律框架监管互联网的程度,包括保护政治言论和隐私、依法删除非法内容、保护受网络诽谤和仇恨言论影响的群体、不滥用诽谤或版权法等,其取值均在0到1之间。
除了将市场置于中心地位、设想市民社会和国家有限参与的英美媒介体制之外,当代世界还存在着大量以市民社会为基础和中心,给予市场和国家有限和受监管参与权的媒介体制模式(Waisbord,2013)。因此,有必要将特定国家的核心市民社会指数纳入外部社会线下情境,作为影响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主要考察变量。本研究使用的核心市民社会指数来自2020年民主多样性调查(变量v2xcs_ccsi),该指数旨在衡量特定国家民间社会的存在情况如何,即社会在多大程度上享有国家自治权,市民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通过民间社会组织起来追求集体利益和理想,得分在0~1之间。
而在数字社会场景方面,研究纳入了各国公众在数字新闻报告当中自报告其信任社交媒介的人口比例,以及由社交媒介反映出的社会分歧(social cleavage)、在线媒体极化和协调信息操作等指数。首先,社交媒介的娱乐性可能带来更少的公共知识和更多的误传信息分享(Shehata & Strömbäck,2021;Shin & Thorson,2017),特定国家的社交媒介信任人口比例可能导致较差的媒介虚假信息应对韧性。本研究通过2020年路透数字新闻报告中特定国家选择“我认为大多数时候你都可以信任社交媒介上的大多数新闻”一项的人数百分比作为社交媒介信任的指标。其次,社会分歧和问题信息通常会交叉上升,互相强化(Chan,2024),在人们彼此仇视的社会中,媒介体制对虚假信息的抗逆力可能更差,研究借鉴2020年数字社会项目,通过特定国家网络媒体中仇恨言论或骚扰目标广泛程度、人们使用社交媒介组织线下暴力的频率、公民在线发表不同政见被捕的可能性、在线政治问题意见分歧程度和政党使用仇恨言论作为修辞的频率,衡量社会分歧程度(0~1)。第三,无论特定国家的主要党派数量如何,意见极化都被证明是传播和生产在线虚假信息的重要驱动因素(Muddiman & Stroud,2017),可能降低该国公众的虚假信息区分力(Craft et al.,2017),继而影响媒介体制问题信息应对韧性,采纳既有文献的建议(Humprecht et al.,2022),研究纳入了2020年数字社会项目中的在线媒体极化指数,该指数主要衡量国内主要在线媒体代表政治观点狭隘程度及其对重大事件介绍的针锋相对程度(0~1)。最后,近年来,有外国行动者利用社交媒介干预世界各地的本国事务,造成特定国家的信息混乱和问题信息应对不足(Linvill et al.,2022)。有鉴于此,本研究还纳入了2020年数字社会项目衡量的外国/本国政府及其代理人/政党和公职候选人使用社交媒介/付费广告传播误导性观点或虚假信息以影响本国公众/其他国家公民及政治的程度,即协调信息操作指数(0~1)。
除此之外,为了验证国家的政治和经济优势结构并非是媒介体制韧性的决定性要素这一猜想,并证明本研究最相异系统设计的合理性,本文亦纳入了另外两项政体或社会类别变量作为分析对象,其一是《经济学人》智库提供的由选举进程和多元化、公民自由、政府职能、政治参与和政治文化构成的民主指数,其中0~0.4为威权政体,0.4~0.6为混合政体,0.6~0.8为缺陷民主,0.8~1为完全民主;其二是由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组成、旨在考察个人在现实世界中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国家/地区评级和状态”指数,将分析单元评级为自由、半自由和不自由社会。两项指数均转化为取值范围在0~1之间的数值后被独立纳入分析。接下来,本研究将对38个国家的个案集合开展跨个案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考察上述案例在2020年的虚假信息应对韧性如何通过其所在的数字媒介体制的内外部因素得以实现,并据此探讨在重塑媒介体制信任和韧性的必由路径。
将前文述及的由38个国家公众在2020年路透数字新闻报告中自报告的未曾遭遇问题信息的比例、全球事实联盟核查的各国问题信息数量(反向编码)、数字新闻报告中各国家总体上信任新闻和信任自己使用新闻的公众比例加总取平均值,得出本研究分析的38个数字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的韧性情况。相对而言,如图1所示,荷兰、芬兰、挪威、丹麦、奥地利和瑞士等欧洲国家的媒介体制韧性相对较强,而法国、西班牙、美国、菲律宾和巴西等国则因其经常成为事实核查的对象,其数量与其他国家相差悬殊,因而在本研究中处于媒介体制韧性的较低水平。
使用fsQCA软件,对在线媒体市场、政党平行性、媒体自主性和国家规制四个比较媒介体制中的经典变量进行必要条件分析。研究亦考虑了经典媒介体制研究的个案选择是否构成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的必要条件。同时,市民社会指数、社会分歧指数、在线媒体极化指数、社交媒介信任和协调信息操作亦被以同样的方式纳入分析。条件检验的一致性数值大于0.9时,意味着该变量可能构成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一致性在0.8到0.9之间的变量可能构成结果的充分条件,0.6至0.8之间的一致性数值说明该变量难以独立作用,但或可成为与其他变量共同作用解释结果发生的条件组合,一致性小于0.6的变量则对结果发生不构成影响。由检测数值可知,核心市民社会指数(consistency = .976)可能构成解释媒介体制韧性差异的必要条件,但西欧和北美民主政体的经典个案选取对于数字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则不构成有效条件(consistency = .485),即西欧北美传统个案与来自其他地区的个案都存在着媒介体制韧性的高低之别,因此拓宽个案选择的范围是必要的。
在媒介体制构成的四项要素当中,在线媒体市场规模(consistency = .989)、媒体自主性(consistency = .996)和国家规制(consistency = .973)都可能构成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必要条件。然而,政党平行性的一致性数值仅为0.488,这表明在以数字新闻业为标志的数字媒介体制当中,媒体与政治保持一致的程度可能不再影响系统面对虚假信息时的恢复力。与大众媒体时代相比,数字社会的媒体景观已经发生了变化,组织和个体可以凭借极其低廉的成本在社交媒介上发声,甚至以极大的声量与机构化媒体的社交媒介账号相抗衡,这也改变了成本高昂、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才得以运作的印刷和电波技术主导大众媒介体制的局面。尽管社交媒介账号的内部多元性可能较弱,但其外部多元性相对更强(Hallin & Mancini,2004:29-30),使得多重主体构成的在线媒体难以在系统层次上沦为政治或政党的工具,而也是这样的变化使得较低的数字媒介体制政党平行性在个案之间近似于“常量”,从而导致了政党平行性在构成数字媒介体制并解释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过程中“失灵”。
在补充变量上,首先,社交媒介信任不构成解释虚假信息韧性降低的条件(consistency = .439)。在本文考察的时空条件当中,人们似乎已经在日常的信息接触中有所感触和觉知,各地区公众的社交媒介信任均处于较低水平,在2020年路透数字新闻报告中,人们对通过社交媒介获取有效健康信息的信任率为26%,仅高于即时通讯(24%)和“不认识的普通人”(17%)。横向比较来看,除土耳其公众对社交媒介的信任率达到0.5这一模糊集的门槛值之外,其他37个国家的社交媒介信任率均可归类为“不信任”,使得社交媒介信任降低韧性这一理论机制不适用于近年来在线信息治理经验的解释。在线媒体极化指数(consistency = .996)构成了特定国家中媒介体制韧性出现的必要条件,而社会分歧指数则或可与其他变量共同解释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差异(consistency = .716)。协调信息操作的一致性数值为0.403,意味着无论政府和政党是否对内与对外发布虚假信息,还是一国是否频繁成为他国虚假信息发布的对象,都不会直接降低该媒介体制应对虚假信息的韧性,这表明,国家在提升韧性时仍然具有较大的能动空间,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来提升媒介体制应对虚假信息的能力,且这种能力不会被外部攻击等客观条件所左右。接下来,本文将探讨媒介体制要素与其他要素构成的条件组合分别如何作用于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实现。
接受路透数字新闻报告调查的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共性。由于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是媒介体制应对虚假信息时的韧性,因此协调信息操作仍将作为与结果变量在概念上密切相关的适合场景要素被保留到分析步骤当中。首先考虑在特定国家遭受协调信息操作时,媒介体制中的在线媒体市场、媒体自主性和国家规制三大构成要素的组合如何发挥作用。如表1所示,就四项条件形成的中间解而言,六种中间解组合的总体一致性(solution consistency)为0.735,表明符合这些条件组合的个案中有74%实现了虚假信息应对韧性;总覆盖率(solution coverage)为0.996,说明六种条件组合解释了绝大部分的数字媒介体制案例。每个条件组合的一致性都超过了75%,其解释力均较强。其中,前三种条件组合在无协调信息操作介入时实现媒介体制韧性,包括较大规模的在线媒体市场与媒体自主性或国家规制相结合时,或媒体自主性与国家规制相结合时。在第四种条件中,当较大规模的在线媒体市场、较强的媒体自主性与国家规制在媒介体制中并存时,则无论是否存在协调信息操作的外部攻击,该媒介体制都能够较好地实现虚假信息应对韧性。在本研究中,以括号中的数字标记个案属于该条件组合的程度和韧性数值,则三种条件组合形成的典型国家包括芬兰(0.59,0.66)、丹麦(0.68,0.64)和挪威(0.59,0.64)等。值得注意的是,大规模市场、高专业性和高国家规制也是经典研究中民主法团模式媒介体制的典型特征。最后两种构型结果表明,当特定国家遭遇协调信息操作时,即便其在线媒体市场较弱,但当媒体自主性和国家规制具备其一时,同样能够实现虚假信息应对韧性。
接下来,考虑媒介体制要素组合如何帮助其在社会分歧高发的国家实现韧性,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的中间解结果如表2所示。每种条件组合的一致性都超过了83%,符合这些条件组合的个案有79%实现了虚假信息应对韧性,六种条件组合共解释了99%的数字媒介体制。与协调信息操作对媒介体制韧性的影响方式相似,媒介体制三个要素的两两组合都需要在社会分歧较低的情况下实现虚假信息应对韧性,而只有当在线媒体市场、媒体自主和国家规制同时存在时,这种近似于民主法团模式的数字媒介体制才能够使一国在无论社会分歧程度是高或是低的情况下都实现应对虚假信息的韧性。而当社会分歧确实存在时,即便缺少了较大的在线媒体市场,同样可以通过媒体自主性或国家规制来达成特定国家的问题信息应对韧性。
作为与社交媒介相伴共生的特定现象,在线媒体极化未能被纳入大众媒介时代的媒介体制比较维度,但这一变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充当甚至取代了政党平行性原本发挥的作用。表3显示了媒介体制要素在不同媒体极化的条件下如何组合以实现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中间解,两种条件组合共解释了73%的数字媒介体制,符合条件的个案全部实现了虚假信息应对韧性。首先,尽管与社会分歧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和内在关联,但媒体极化往往关系到专业社群的运作,因而,媒体极化与是否通过媒介体制要素来实现韧性的路径与社会分歧不同。具体而言,当在线媒体极化程度较高时,一些国家能够通过较强的媒体自主性来实现虚假信息应对韧性,例如,韩国(0.83,0.45)、荷兰(0.72,0.69)和日本(0.71,0.52)等国拥有较强的媒体自主性,因而其媒介体制韧性并未因在线媒体极化而直接受到影响。其次,土耳其(0.59,0.41)和新加坡(0.52,0.52)构成了表3中达到从属于第二种条件组合门槛值为数不多的两个个案。具体而言,尽管两国较少遭遇在线媒体极化的现实状况,其媒体自主性程度也相对较低,但强大的国家规制使其同样拥有了对抗虚假信息的韧性。不难发现,数字媒介体制要素需要在线媒体极化和媒体自主性两个因素的同时出现或缺席,换言之,互联网空间中的媒体极化并不必然导致媒介体制韧性的缺失,而是需要通过媒体自主对其进行纠偏;又或者,当媒体意见极化和其自主性都荡然无存时,媒介体制韧性可能仍将存续。
最后,考虑在个案具备或不具备核心市民社会特征的情况下,不同的媒介体制要素如何对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生成发挥作用。从表4得出的中间解结果来看,媒介体制要素在不同程度的市民社会达成问题信息应对韧性的路径共有三种,共解释了60%的数字媒介体制,99.8%符合条件的个案都实现了韧性。具体而言,一旦市民社会已经形成,且媒体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空间时,这些国家就能够形成竞争环境中的虚假信息应对能力,如瑞士(0.92,0.62)、瑞典(0.95,0.58)和加拿大(0.92,0.51)等;而当一国缺乏市民社会特征,其媒体自主性也相对较低时,可以通过加强国家规制来确保体制应对虚假信息冲击的韧性,其典型个案包括新加坡和土耳其;而无论市民社会实现的水平如何,与前述研究发现相似,当媒介体制实现了强市场、强国家与媒体自主的联合时,以丹麦、芬兰和挪威等国为代表的北欧媒介体制,以及在一定程度上近似于这种构型的智利(0.64,0.5)、南非(0.62,0.56)和韩国(0.62,0.45)等地,亦将具备较强的虚假信息应对韧性。
综上,在本研究考察的38个案例中,一国拥有核心市民社会表征是其给予媒体自主空间的充分条件。如果说市民社会一定意味着媒体自主性的存在,那么,媒介体制韧性在市民社会和非市民社会中呈现出差异化的实现路径:对市民社会而言,在不遭受外部协调信息操作干扰的情况下,其媒介体制通常可以保持较强的自我净化能力;而在非市民社会中,避免协调信息操作干扰和媒体自主性必须至少保留其一,才能使该国家重建媒介体制中的信任和虚假信息应对韧性。
如何破解问题信息的影响,仍然是当下全球新闻业的关键议题。除了提升个体的信息素养和判断力之外,改善数字媒介体制同样具有实践潜力。本文通过对全球38个国家的媒介体制韧性及其系统内外构成因素进行评估和比较,探讨了2020年前后能够作用于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数字媒介体制与数字社会场景条件组合。研究发现,作为跨尺度变量,虚假信息应对韧性是由一国数字媒体的自我净化能力和其用户/受众在数字环境中重建媒介信任的能力构成的复合构念;荷兰、芬兰、挪威、丹麦、奥地利等经典媒介体制研究中的民主法团国家在数字媒介体制上展现出了较强的韧性,而极化多元主义媒介体制中的西班牙与法国、自由主义体制的代表美国以及新近纳入分析的菲律宾和巴西等国则在虚假信息的冲击下较为脆弱(Hallin & Mancini,2004:70)。研究优化了数字媒介体制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概念化,将其区分为媒体韧性和个体韧性两个面向,并加入了事实核查作为媒介体制韧性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构成媒介体制的诸要素中,将在线媒体市场、媒体自主性和国家规制作为发生在协调信息操作、社会分歧、在线媒体极化和市民社会等四个数字社会场景中的媒介体制韧性的解释条件组合,发现拥有较大在线媒体市场规模、较强媒体自主性和国家规制的民主法团模式媒介体制能够有效抵御高度分裂的网络社会以及国内外政府和政党散布虚假信息带来的社会分歧和协调信息操作对媒介体制信任的冲击,这也与自由主义媒介体制的扩散范围相对有限(吴璟薇,王一波,2019)、北欧民主法团媒介体制对虚假信息具有较高抵御能力的既有研究发现一致(Humprecht et al.,2020);当在线媒体极化程度较高时,媒体自主的职业理念能够对其进行约束,保障媒介体制韧性的实现,而在缺乏职业理念的情况下,媒介体制韧性只能通过设法避免意见多元的方式来有限地实现;市民社会和媒体自主的结合可以有效确保系统面临虚假信息冲击时具有恢复能力,但在非市民社会,只有依靠强市场和强国家的“不可能联合”才有可能维系体制不受问题信息影响;当在线媒体极化、协调信息操作和市民社会遭受威胁等不利因素并存时,如果一国的数字媒介体制希望提振媒体的信息净化能力和公众对媒体信任的恢复能力,仍然具备市民社会特征的国家需要营造良好的地缘政治环境,避免国内外政府与政党通过虚假信息开展的协调信息操作,而对非市民社会而言,如若无法完全避免协调信息的干扰,则为媒体保留足够的自主性将成为其通往韧性信息社会的唯一钥匙。
上述研究发现在实证层面上重新评估了经典研究中媒介体制四大维度的可用性(李艳红,2016),彰显了数字新闻业与社会、市场和国家一同作为问题信息治理关键行动者的影响力,得出了更具普遍性的虚假信息应对韧性模式,为全球社会虚假信息应对能力提升提供了实践方向。从理论意义上来看,本研究从应对虚假信息的个体韧性和媒体韧性两个维度出发,构建了媒介体制韧性的跨尺度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既有研究只考虑单一尺度的韧性时可能带来的问题。研究的实践启示在于,目前,全球范围内对抗虚假信息的行动模式主要有适应性模式(adaptive paradigm)和家长式行为模式(paternalistic paradigm)两种,前者承认公民的信息权,致力于提升公民批判性思维和信息素养,后者则由第三方机构负责揭露虚假信息及传播此类信息的媒体(Romanova et al.,2020)。这些虚假信息干预模式也呼应了本文中恢复媒介体制个体韧性与媒体韧性所对应的实践策略。在不同媒介体制中对两种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结合,亦将有助于不同政体的社会改善其所处的信息环境。
本文仍有一定局限:首先,限于2020年的数据结构,本文对媒介韧性的思考未能区分各类新闻体裁中虚假信息的不同比例。2022年,路透数字新闻报告分别考察了各国公众在健康、政治、名流、气候变化和移民等不同主题下遭遇误传或误导信息的比例(Newman et al.,2022:26),后续研究可结合公众对不同类别虚假信息的转发意愿(Boulianne et al.,2022;Humprecht et al.,2023),考察媒介体制在应对不同领域的问题信息冲击时韧性如何。其次,媒介体制韧性研究中关于“韧性为谁建立”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充分的回答(Vale,2014),塑造媒介体制韧性并非对所有公众而言都面临同样的成本、获得同等的好处,未来研究亦应为这一问题寻找适当的答案。
(刘于思 闫文捷:《虚假信息应对韧性的生成条件——基于38个数字媒介体制的比较分析》,2025年第11期,微信发布系节选,学术引用请务必参考原文)